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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是太神奇了!我在這樣的演講中,開心地要飛起來。結束後因為太過亢奮而決定走2.5公里到捷運站。冷冷的夜風吹得我頭有點痛,但我非常地開心。

演講內容剛好是我現在非常需要的。

演講人林之晨,網路創投公司,我能一窺他的魅力,很快就被吸引!主持人提到他的作息,我也很愛!因為那就是我七八年前最喜歡的生活模式。早上五點到八點是寫網誌時間,八點到晚上八點才是他的正職工作。當他提到一定要寫網誌以及其理由,我就知道不是只有我自己一個人這麼想,我想我一定是跟他在性格上有相同之處,只是他會成功,一定是又比我多了更多的特質!最重要之一應該是表達方式,很容易讓人喜歡跟信任。我喜歡有偶像可以追隨!

既然我已經喜歡上這個人,要在課堂上吸收就更容易了!而課程內容剛好是我現在需要的。

Jamie說,APP是網路下放到人們每分每秒的革命。關於這段的論述,他說的我立刻就懂了!好厲害喔!所以APP是另一種瀏覽器,就像是在IE上存了我的最愛一樣!真的是超神奇的腦袋轉換!所以APP對我來說,是區隔了使用者,而銷售APP本身並非我現在應該做的。

從許許多多的案例之中,漸漸可以抓到APP在行銷上WORK的方式。要做的是三個,品牌經營、服務延伸、銷售管道。然後我一邊聽、一邊架構我想要的、專屬我的APP。

這堂課真是棒透了!^^
投影片在此http://www.slideshare.net/mrjamie/30-magazine-mobile-apps-marketing-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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