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太敢明目張膽地拍別人的小孩,所以都是偷拍來著!^^
這兩天天氣炎熱,翻到在巴黎時穿著厚重衣物的模樣,覺得很有趣,
也不過十幾天前的事情,仔細想想就會覺得科技實在是太神奇了!
我才可以乘著鋼鐵大鳥到另一個氣候迥異的國度。

↑在地鐵羅浮宮站一出來有個廣場,看見一個泡泡人。
我看他有收錢,想來是街頭藝人。孩子們玩的開心,他會教孩子們如何做出大泡泡。
說到街頭藝人,地鐵車廂也常有人在唱歌、或是彈奏樂器,不見人取締制止,感覺真好!
他們表演完一曲,在下車前拿只杯子討賞。
我總不斷想,在台灣可以這樣嗎?我們有街頭藝人證,沒有證的就不能這樣做了嗎?
如果我不是職業表演者,只是突然突發奇想去街頭彈琴,想看看會有多少人打賞,
這樣是合法的嗎?~~~恩~~~其實我不太喜歡我自己這樣想,有種畫地自限的感覺,
連做都還沒做呢!有點想太多。

↑這是下雪那天,看見兩個色彩繽紛的小女孩,穿著小雨鞋。好可愛喔!

上圖的女子只是路人,其實這是下圖的男子,一個人帶了四個膚色都不同的小孩。
不知道是他領養的?或是他其實是社工?


這可怪了!寫巴黎很好寫,寫回到家的生活,不好寫。糟糕~~~365後繼無力?><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Ni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